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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学院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细则

发布日期:2013-05-23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国计量学院“三育人”工作实施细则》,进一步营造全员育人、全方位育人、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,充分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(以下简称“三育人”)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发挥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在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表率作用,弘扬爱岗尽责、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。信息工程学院根据《中国计量学院评选院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指导性意见》,特制订院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评选细则。

一、评选对象和名额

1.评选对象:应是在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本单位(在编在岗)教职工,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“三育人”荣誉称号的不重复评选;

2.评选名额:院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的名额每年应控制在(在编在岗)教职工总数的5%左右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“三育人”必须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,敬业爱岗,爱校爱生,来校工作满两年以上,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,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:

(一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坚持以人为本,以爱岗敬业,热心服务为基本要求,不断加强师德修养,为人师表,切实做到教书育人。

(二)积极开展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的改革,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,教学效果优良,在“教书育人”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者。

(三)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感染、教育学生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促进学生成长成才。

(四)以出色的工作、良好的形象,通过为学生的学习、生活提供优质服务,来帮助学生解决思想、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,引导学生健康成长。

(五)近两年师德师风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、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。“三育人”的评选应以教师为主体,注重推荐成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。


三、评选办法和程序

1、院级“三育人”的评选,由分工会在党总支领导下组织实施。先由各学科组织推荐,学科要精心组织,严格标准,好中选优。

2、评选活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,充分体现“三育人”的代表性。要充分发扬民主,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。

3、各学科的“三育人”候选人名单确定后,要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(均为一式二份),事迹材料要求具体生动,富有感染力,字数在1500字以内,同时提供电子版。

4、各学科提名推荐的院级“三育人”候选人,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和分工会委员会审核同意,在学院公示后给予表彰。学院从院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中,推选出一名校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,上报校工会。(参评条件参照《中国计量学院“三育人”工作实施细则》)。

四、表彰奖励

1.院级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由学院党总支进行表彰、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Tel:0571-86914573Fax:0571-868357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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